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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管理] 产品检验标准哪个部门来制定?

    我一直以来有个疑惑,就是我们生产的产品检验标准是由哪个部门来制定的?由技术部还是品质部?理论上说,应该由技术部来制定吧,生产部门是执行部门,品质部门是监督部门。如果客户有产品检验标准,让其提供,由技术部下发到各部门;如果客户没有产品检验标准,那么,是不是由技术部会同品质部还有生产部共同来制定呢?我觉得这样比较合理。
    请各位,谈谈你们的产品检验标准如何产生的?谢谢!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这个问题没有其他答案,一定是有品质部来制定的。技术部只对技术支持,生产部是按照标准上产和作业的。
我认为是技术部来确定。
一定是有品质部来制定的。
同意楼主意见。产品检验标准是技术问题,应由技术主管,品质可参与(如格式、报批等)。制定(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后品质部门实际是执行标准的监督部门。
楼主总能找到有意思的话题。
产品检验标准:我理解是指检验项目、量具、抽样方法等内容。要想确定这些内容,先要确定对检验结果的要求(合格水平要求、特性重要度的要求),同时要有工序/过程的信息(设备能力、工序能力、影响工序能力的因素及其变化规律等),这些是检验标准策划的输入内容。在策划过程中,我们需要用上统计技术知识(抽样方案及其风险的认识)、量具以及测量系统的知识等,我们运用这些知识对输入信息进行分析,然后决定检验项目与方法、量具、检验时机与抽样方案。这就是制定检验标准的过程。
在上面的过程中,要求来自顾客或者是对顾客要求的理解,输入信息来自过程开发的结果(应该是以制造工程师为主),检验策划本身最好由小组组成,这个小组掌握需要的那些知识,可能有产品设计人员、制造设计人员、质量工程师、量具工程师、检验员等,当然,我们也可以由一个人完成,这个人具备所有的条件。
在ISO/TS16949里,由多方论证小组完成。
假如把技术部门作为设计和开发部门,它不包括质量(品质)部门的话,如何理解标准中关于产品设计和开发的输出第7.3.3.c)中所讲的,“包含或引用产品的验收准则”。如果《产品检验标准》是设计符合的话,为什么,标准不说设计输出应当包含产品验收准则,而要引用呢。是否有可能不是设计职能负责发出的?尤其涉及到与测量技术有关的专业,产品设计部门是无能为力的。

当然,一个组织把有关设计、工艺、检验等技术性工作都 放在技术部门,也就没有问题了。技术部门负责。如果这个技术部门人数多,分处、科等机构,不是也会出问题了。

活到老 学到老
技术指标应该由技术部门以及生产部门的人负责制定,格式等其它应该由品质部门负责,也就是说技术或生产部门提出,由其它相关部门会签。
晕,为什么有这么多答案呢?我本来就不明白,现在更糊涂了!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6# 无音和尚
1、呵呵,你觉得我的问题很有意思吗?其实我一直为其所困惑着呢。
2、我仔细看过你讲的这个产品检验标准的制作过程,我们之前从来没有这样做过,都是生产问检验员,检验员问我,我问技术,如果都不知道这个产品毛病过不过,我就拍脑门判定。因为和客户沟通确定的话,客户一听是不良内容,直接回答不会要。检验项目、量具、抽样方法这些倒是好说,就是不良缺陷要有个度,就是限度,过与不过很难确定。因为新品太多了,全是小批量多型号的,工艺都有稍有区别。
3、我想过了,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只召集技术、生产和品质三个部门共同确定就可以了。不管是谁参加,只有有能力确定就可以。因为现在太乱了,几乎我现在天天接到的电话,这个不良是否可过,那个不良是否可过。我头都大了。
以上,谢谢!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7# hnwang
1、我发现一个问题,不论我提出什么样的问题,hnwang总是能拿质量体系上的知识来“说事”。我还发现一个问题,hnwang有时候会在回帖的时候,把一个相关的链接也写上,就是这个问题在哪里可以再参考学习下,那都是hnwang自己整理出来的。这个习惯相当好,特别是在ISO9000那个版块,这样就会使人有一个系统的框架,同时也能学习一下相关的内容。请hnwang继续保持下去,我会看下去的。
2、hnwang的反问,让我更加迷惑了。
7.3.3设计和开发输出 c)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 这不说明了在设计和开发输出时要将产品的接收准则一同出来吗?测量技术这个技术部门也必须要懂的,要不然他们怎么去设计和开发呢?
7.3.2设计和开发输入 a)功能和性能要求 所以在设计前,产品能不能做出来,技术部必须要评估一下,因为打样时也许能做出来,但最重要的是为量产做服务准备,如果转到生产量产做不出来,或者是不良率非常高,那这个设计开发就是很失败的。因为在现实中,发生过很多这样的问题,样品勉强通过了,到大批量生产的时候,问题就来了。
7.3.4设计和开发评审 a)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是不是在评审的时候,产品检验的标准已经出来了?
我体系知识学得不好,自己看了几遍,太枯燥了,我没法和hnwang交流,一知半解的害死人。我明白又不明白。
呵呵,谢谢!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7# hnwang
1、我发现一个问题,不论我提出什么样的问题,hnwang总是能拿质量体系上的知识来“说事”。我还发现一个问题,hnwang有时候会在回帖的时候,把一个相关的链接也写上,就是这个问题在哪里可以再参考学习下 ...
钟灵 发表于 2009-4-19 08:17
深有同感,一针见血呀!
常看到一些老师的回复,道理是一套一套的,没有明确的答案,让看贴的人自己去猜吧,看得人呀似懂非懂。看不懂的又不好意思提,怕别人说没有文化,没有层次,和《皇帝的新装》那里面的皇帝一样。今天看到钟灵能提出来,真的很不错。
支持!
品质部门主导,技术部门辅助
谢谢上面两位网友的意见。我理解您们的心情,但是,我自己认为这样对于相互交流有好处。理由是:

1、很多网友希望提出问题,然后针对问题,得到解答。我主张通过网络交流,应当达到相互提高的目的。不应当只提出问题,别人来回答。提出问题的人应当提出自己的看法,或者,不清楚在什么地方,这样可以交流。

2、标准只提出要求,如何满足要求,可以很多,不应当有统一的、唯一的。那些想要“范本”,然后再按照范本来变动一下的做法,只能是害人。这是授鱼,而不是授渔。我支持后者。当学会了“渔”,也就能运用自如了。

3、害怕暴露自己弱点,这是人的本性。勇于表达自己观点,发现错误,再改正,影响特别深刻。再说,人不能怕出错而不作工作。我们应当学会预防,通过采用备份措施来确保最终达到目标的做法。这样就敢于实践了。要想学好游泳,非得下水才行;要想会说外语,必须开口。我发表的意见中不见得多对,问题是看出问题的人,不想给我指出来;或者看的人的水平还不够。我为什么没有到高级层次上去发表自己的帖子,不同样是认为自己的知识和水平还不够,通过这个层次来锻炼自己吗?这个论坛就是我的学习、实践的园地。这就是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作法。

4、知识只能通过自己的思考来理解和积累的。欢迎钟灵的帖子,因为,她能虚心提出问题和发表自己不清楚地方,引人来讨论。我喜欢学习“水”的本性。终是向最低的地方流去,从下面默默滋润一切生物,总不显露自己。在流动经过的地方,融化和汲取别人的养分,把这些养分再输送给其他需要的生物。水总是需要流动,才不会腐烂变臭。人也需要不断学习,来提高自己。这就是我的网络签名:活到老,学到老。

共勉之。


3、
活到老 学到老
1、中国企业的检验标准,一部分由开发部门制定,一部分由品质部门制定。而且由开发部门制定检验标准的企业都是中小型私营企业,由品质部门制定检验标准的企业都是大型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有一定的规律。
2、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规律呢?主要是由企业部门人力资源来决定的。在中小型私营企业,技术力量都集中在技术部门,而品质部门除了司令员就是检验员,既使配置有技术人员,也是在企业工作多年的由操作工或检验员做起来的中专生或大专生,他们对现场对产品很熟悉,只是对专业技术不精通不系统,无法完成检验标准的制定。而在大型企业,工作分工很细,品质部门会配置专业的技术人员,有的技术人员比开发工艺人员的技术含量都要高,有能力制定检验标准。
3、检验标准制定的依据?
(1)首先开发部门除图纸外,还要制定产品标准和零部件标准,内容包含技术要求、检验方法、验收准则。其中技术要求包括外观、成分、性能,由开发工程师完成。检验方法是由品质工程师起草完成的,检验项目与技术要求对应。验收准则包括抽样频次、接收水平。
(2)然后品质工程师根据产品标准、零部件标准和工艺标准及实际质量水平编制检验标准。可见,制定检验标准不能仅根据产品标准和零部件标准,一个品质工程师除了要理解产品标准和零部件标准外,还要熟悉工艺和实际质量水平。
    产品标准和零部件标准:为外观和性能检测项目提供依据。如耐压性能、抗拉强度等。
    图纸和工艺标准:为尺寸检测项目提供依据,图纸这时只有作为一个参考,接收与否应该根据工艺标准来判定,如:钣金件孔间距,超出规格时应考虑结构工艺性,对操作的影响、对生产效率的影响、对装配外观的影响等。如果只考虑产品标准和零部件标准,则会产生大量不合格批,实际是没有必要的。
    实际质量水平:为产品标准和零部件标准中没有涉及的项目提供依据。一个项目总是出问题,则要考虑包含写入检验标准中了。
4、检验标准如何生成?结合检验标准制定的依据,在制定检验标准时,可以由品质工程师先生成草稿,再汇同开发和工艺进行评审定稿。由生产部门参与,我认为不合适。
11# 钟灵
谈谈个人意见(表示)

1、产品设计是一项综合技术。把各种现成的材料、成品、利用各种工艺技术,变成一个新的产品,利用改产品中具有的功能来满足顾客提出的使用要求,达到使顾客满意的目的。在设计输出中所规定的要求必须是充分的。满足这些要求,顾客应当对产品的功能是满意的。


2、第7.3.3条《设计和开发输出》 c)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也是设计应当正确包含的,如果是引用的话,也必须正确引用。在被引用的准则中,一定会引用现成的验收准则。譬如,现在常常用的GB/T 2828。1-2003计数型抽样检验标准。这份标准不可能设计和开发职能负责编写的。有关这标准内容的解释也不可能是设计职能。设计人员要懂得如何正确选择AQL。作为质量部门,就应当有责任向设计人员传授如何正确选择确定AQL的知识和技能。还有,一定特定的检验、测量、试验技术,也需要质量部门向设计人员传授这方面的知识。针对特定产品,编写特定的检验、测量、试验程序,来规范这些活动。这些文件通常就是有关部门来完成的。这个部门有的放在设计和开发部门,有的放在质量部门。这和部门没有关系的。应当运用过程模式系统管理的思路,先确定任务,再组织人员来完成它。这个人员来自什么部门,也是次要的。为什么提出这样的问题,思路上有问题。首先想的是谁来做,而不是首先想到需要做什么,再来确定谁来做。这就是发挥多职能团队的好处了。

3、7.3.2设计和开发输入 a)功能和性能要求 所以在设计前,产品能不能做出来,技术部必须要评估一下,因为打样时也许能做出来,但最重要的是为量产做服务准备,如果转到生产量产做不出来,或者是不良率非常高,那这个设计开发就是很失败的。因为在现实中,发生过很多这样的问题,样品勉强通过了,到大批量生产的时候,问题就来了。(这就要求设计时候要考虑可生产性。还有,可检验性,可维护性等。具体能否生产,需要特定的工艺装备,这个工艺装备的设计和制造是工艺部门的事。要工艺部门在设计开始就表态,是否能满足设计要求。如果没有把握,就要成立专题项目,工艺攻关解决。同样的,可检验性中需要特定的检验、试验设备,也是需要质量部门像工艺装备一样来解决的。设计就根据他们的承诺,写到图纸或者规范中去的。这就是发挥多职能团队的好处了。)

4、7.3.4《设计和开发评审》 a)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是不是在评审的时候,产品检验的标准已经出来了?(设计评审时候,需要依据的。除了一般的法定要求、顾客要求、设计规定等等外,在7.3.2《设计和开发输入》c)“设计和开发所必须的其他要求”。这里有文章的。成功的设计组织,往往有一份《设计手册》。或者叫《设计规定》。指导设计人员如何设计,其中有一些就涉及到产品的可生产性、可检验性、可维护性的规定。这些内容往往靠有关职能负责和设计部门联络的人组成的团队来维持正确性。针对特定的产品,还会有特定的补充规定。这些往往就是设计评审时候,设计发图时候各个有关职能部门会签图纸的依据。)

根据以上思路,针对某具体产品的检验技术、特别利用统计技术的话应当是质量部门为主负责的。有关检验规范、测量方面的技术文件,都应当是质量部门负责的。质量部门只是从检验的技术方面和检验得到数据的正确性方面负责。前面说的是检验标准,上升到标准,那更加专业化了。好比测量系统做GRR分析一样。具体说是质量工程师QE负责的。至于,这个质量部门放在哪里,可以放在设计和开发部门内负责质量的部门,也可以放在公司的质量部门。叫什么名称也不是问题。可以叫技术部门,也可以叫别的什么部门。这要根据任务、工作量和人员等情况来确定的。如果两个部门的话,以上这些文件在编写时候要和设计沟通,联合起来,共同满足顾客要求。

以上仅供参考。
活到老 学到老
谢谢上面两位网友的意见。我理解您们的心情,但是,我自己认为这样对于相互交流有好处。理由是:

1、很多网友希望提出问题,然后针对问题,得到解答。我主张通过网络交流,应当达到相互提高的目的。不应当只提出问 ...
hnwang 发表于 2009-4-19 09:44
hnwang老师,不愧是宗师者,受教了!
10# 钟灵


对于你说的不良,你们公司有产品的极限样品制度吗:有很多外观缺陷用文字定义很难让人理解,所以就把这类缺陷的实物或照片作为判定参考标准。当然,这种缺陷的极限样品可能需要逐步建立,尤其是在合格和不合格界限的处的样品,发生时就要保存下来,放在现场合适的位置。
收益了
有朝一日龙得水,我要长江也倒流,有朝一日虎归山,我要血染半边天
产品极限限制用实物作为判定参考标准很直观,当是运作起来很麻烦,就一个产品外观的不同缺陷就有很多种,如果几百个产品种类,怎么保存它,有没有好的建议?
楼上说的很对,缺陷种类多时,会存在保存的问题,在缺陷极限样品保存上,也需要像库房管理一样的原理:常用的放在手边。即已经被检验员正确理解的缺陷样品可以不放在现场,现场主要放大家理解上容易出错、判断一致性不好的样品。
14# hnwang
1、这可以说是hnwang一个更高层次的追求和目标吧。因为论坛里人能力高低不同,未必能够看得懂你想说什么,只是一味地找答案。我们要理解他,因为他的水平未到,所以他才来求助,他发贴的目的更多是为了寻求马上解决的办法。如果他有能力了,也用不着问了,早都解决了。这时,他发贴的目的更多是为了讨论和交流。
2、“鱼”和“渔”大家都清楚,hnwang想给就给什么,这是他的自由,我们也不能强求别人什么。毕竟人家是在帮你。
3、要想学好游泳,非得下水才行;要想会说外语,必须开口。这句话说得太有道理了,实践出真知。hnwang的这种学习态度真是值得我们学习。请问hnwang在论坛里确实学到了东西吗?
4、谢谢hnwang指点我的贴子,有些事情我确实是想不通,所以发贴求助大家给予指导。也许hnwang也想做“水”,从实际当中看hnwang也真的有点像水。不管坛友称赞你,还是批评你,其实他是关心你。
以上,谢谢!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15# lrhcwl
1、看来产品的检验制定就是这两个部门了,一个技术部,一个品质部。
2、终于知道为什么会出现两个部门定标准的原因了。lrhcwl对中国企业情况了如指掌呀。我也是小型企业,就是一个光杆司令带着8个检验员,这个产品检验标准按你的说法应该由技术部来定了?我真想去大型企业,小企业太累人了。
3、你这产品检验标准制定的依据,似乎不适合我公司。我看了三遍,简直没法执行。
4、我这没有品质工程师,再说样品研发时,都是技术人员和客户沟通交流的,什么情况我们也不清楚,怎么制定草稿出来?这不是费二遍事吗?生产部门参与,你为什么认为不合适呢?现在的问题最多的就出在生产部门,总是觉得没有检验标准,有检验标准又觉得太严了。客户退货不满意从来不关生产的事,全是品质部门没有把关好,是品质部门的责任。生产部门既然参加了,可以提出意见来,如果做不了,咱们怎么和客户沟通,如果提不出意见来,好,生产时必须就要生产好,不可以提这个标准,那个严的。
以上,谢谢!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16# hnwang
我从头看到尾,看了N遍,你说是不是产品的检验标准应该由品质部门来定?我说对了吗?大家怎么理解的?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18# 无音和尚 20# fanxiaozhong
1、无音和尚,你说得很对,有很多外观缺陷用文字定义很难让人理解。我们有限度样品,但是这个经常有问题,因为限度样品,一做四份,一份生产部,一份技术部,一份品质部,一份客户。给客户的暂且不提,就拿放到公司里的三份样品,举例说印刷毛刺不良,你能确定这三份样品的毛刺不良大小和外观完全一样?生产车间的人经常会拿着对比,说这个小点,那个大点,这个四个小毛刺,那个有五个小毛刺。我就奇怪了,生产能生产出完全一样的良品,还能生产出完全一样的不良品?这不是生产技术能力很高嘛。
2、fanxiaozhong 限度样本运作起来很麻烦,就一个产品外观的不同缺陷就有很多种,如果几百个产品种类,怎么保存它?这句反问得太有力量了!我们的产品只第一道印刷不良就有16种以上,而且每个产品的检验不同,客户不同,不良标准就不一样,做这个是不是太需要很多的人力了?我们有一次给某客户挑6种不良,每一种不良要挑5片,这5片要一样的,两个QC,从上午9:00一直挑到下午2:20,中午没有吃饭。你说这个时间是不是太多了?我们现在的订单都是小批量多品种的,光检验都忙得要死,哪有时间去做这个?
以上,谢谢!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个人认为,检验标准应该是工程和品质两部门共同制定。
在设计、开发同时就确定了每个零配件对成品影响程度,根据GB2828标准进行检验;生产部门是执行部门,只要检验标准可行性强,生产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
本人愚见。
本帖最后由 hnwang 于 2009-4-19 19:35 编辑

24# 钟灵


1、产品的合格与否的验收准则由设计确定。这是标准7.3.3条要求。
2、当设计确定的验收准则有现成的标准,设计可以引用这些标准。
3、无论设计自己确定验收准则还是引用验收准则,有关检验的标准应当由质量职能负责。
4、举例,设计规定按照GB/T 2828标准,确定某一验收水平。这个GB/T 2828标准的理解、执行的责任是质量。检验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测量方面正确性问题,有质量负责。测量正确性满足要求后,产品符合不符合设计规定要求,质量负责。超出设计规定问题的处理,设计负责。
5、这样分工不是绝对的。各个单位做法可以不同的。根据单位分工、人员水平、可以自己规定的。标准只要求规定,没有规定哪个职能负责。
6、有人说,设计是立法,质量是执法。把质量好比警察,完全等同于检验,只是按照设计要求来检验,产品符合性。没有注意质量工程的工作。甚至把检验规程等文件也叫制造部门编写在工艺规程中去。这样的组织也是有的。好不好,另外一回事了。
7、标准只规定要求,如何满足要求,各个单位的产品复杂性不同、采用的工艺方法不同、历史经验不同,人员水平不同……如何满足标准要求的做法是千变万化。不可能一样的。
活到老 学到老
再补充一点。譬如,图纸上规定,在什么地方,需要焊接,焊接的类型,焊缝的尺寸等要求后,再注明,焊接按照某某标准。这些都是产品验收的准则,其中有设计规定的,也有引用的。符合7.3.3条要求。这里,焊接标准文件应当是焊接工艺部门编写的,不是设计部门编写的。检验标准也类似的。如有不对,请指正。
活到老 学到老
又想起一个例子。设计在图纸上规定,选用什么材料,加工成一个零件。图纸上规定材料的验收准则,也就是某某材料标准。这个材料标准是谁编写的?是材料工业部门,冶金部门。如果,某企业自己编制的企业标准,设计决定选用这份标准,把它注在图纸上。这也是引用接受的准则。不是设计部门编写的。检验标准也类似的。如果有不对,请指正。
活到老 学到老
你不像钟灵,太认真,一个一个的作答,态度好的不得了。哈哈。
限度样品很多企业都有,但是未必起到真正的作用。比如起码的作用:与顾客理解一致、内部理解一致。有人把这个问题的重点放在样品本身上,当然会是一个麻烦。
Ford公司开展产品审核,有一个文件化的审核标准,写得很详细,Ford有一个评审组,长安Ford也有一个评审组,一个标准有不同的评审组使用,对同一辆车的评价结果却完全不同,这是正常的。过了半年,这两个评价组的结果终于接近了,这时候文件化标准的作用就完成了。
对产品外观的认识,必须有一个较长时期的认识过程,达到一致后,一些关键人物不宜变动,否则,又得重来。像你们公司的产品,外观的理解非常关键,至少内部要一致,至于顾客,有的顾客很好,标准始终如一,有的顾客标准会跟着情绪、跟着经营状况变动,那时你不易控制的。
任何认真的、有想法的主管开始时对现状都回很不满意,时间长了,热情被磨掉了。但也要注意主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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