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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5 10: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olan456 于 2009-7-25 10:15 编辑
产品是否判合格是依据标准与客户要求。
出现生产人员与质检人员判定不一致,作为质量管理人员,首先要分析清楚,是标准不够明确,还是没有使每个人都准确的理解标准。
在实际运作中,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通常是对一些外观问题判定,我是采取以下对策:
1)在新产品导入阶段,要评估我们生产工艺及制程能力,在打样及试产中收集制作限度样板提交客户确认;
2)针对具体不良项目,依据标准及样品对质检与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其实对外观的判定可参考MSA那样作R&R;
3)对制程中出现以前没有确认过的新的问题,交期迫在眉睫,而制程又不能根本改善,等待客户确认已不现实。要不要继续生产,或产品要不要放行,我相信楼主反应的生产与质检产生分歧往往就出现了。这个时候就要需要质量负责人有很好的对客户接收标准的演绎及风险评估能力,给出比较中肯的判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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